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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慈溪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政策

  2025年慈溪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要求在我市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慈溪市外,随父母到慈溪同住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二)招生条件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父母在慈溪市内(不含前湾新区,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2.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慈溪市内居住,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进入)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到时详见“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四)录取办法

  各镇(街道)及城区完成我市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我市等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录取后,以镇(街道)、城区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以随迁子女父母、孩子本人居住证持有情况、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具体可以向居住地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咨询。咨询电话见下表。

  各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育辅导中心随迁子女招生服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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